完本感言

小说:红楼之韶光如梦作者:泱上云逐字数:576字更新时间 : 2024-11-15 09:33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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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次感言了,嘿嘿。

总算是完成了年少时的愿望,我还记得那还是2011年,和一个朋友合写了一部分,当时书的内容还记得,双穿,类似于神话(易小川和高要),不过故事内容不在秦朝,而是晚清。

那时候天马行空,到后来整出了老佛爷飞升的故事,实在太搞了,哈哈。

扯远了,回归正题。

这红楼故事结束了,昨儿我大概看了一下去年写的大结局前瞻的内容,基本上算是都写到了。若说没写到的,应该是王攸抗击北军,为小皇帝守住半壁江山,而后功成身退的事。

后来想了想这段情节,觉得没必要,或者说战争,尤其是大规模的战役与红楼本身就不怎么搭,所以就弃了。

在原定的大纲里,这场战役应算是赤壁之战(周公瑾)和淝水之战(谢安石)的结合体。

这里也就多费些口舌解释一下吧。

再说说十二金钗的结局。

林黛玉(字倾萱),自不必多说,前面写的后记中有破镜重圆(金陵相会),相夫教子(归隐之后)。

贾探春(字萩筝),后记待定。

薛宝钗(字雪瑾),怎么说呢,我自己觉得蛮可惜的,但确实没什么特别好的办法。

作为现代人,近亲结婚是不可取的,虽然这在古代人看来是亲上加亲,再合适不过了。这也算我给王攸保留的魂穿者的属性吧。

其次要考虑林黛玉和贾探春的想法,尤其是后者,毕竟薛宝钗先是嫁给了贾宝玉,是贾宝玉的妻子,还有就是那封休书的合法性,另外就是李纨,有现成的例子,倘若此二人皆死,那也没什么好说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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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原本也考虑过改嫁一事,这一点在拙作《御史》中提及过,毕竟有史可依,宋朝时的女性改嫁便屡见不鲜。

宋代女性享有离婚再嫁的权利,但即便如此,也有着一些限制。有兴趣的可自己百度。

大结局中的那一声宝钗,那一份表字也算是变相的应了宝钗的请求吧。

私以为宝钗和宝玉一般无二,皆是前期未曾经历过大变故的人,可以说是被其家长牢牢把控的物件,而非人。

也恰应证了玉在匮中求善价,钗于奁內待时飞。对于贾雨村这句诗,我不认同癸本中宝钗改嫁贾雨村的情节,反倒认为贾雨村当时是以玉,钗这些贵重之物来标榜自己,说白了就是他在直抒胸臆,欲一举登上青云。

其时贾雨村被罢官许久,算是郁郁不得志,他是进士出身,沦落成西席先生也是因囊中羞涩的无奈之举,恰逢朝廷起复,又兼林如海举荐,这换作谁都不可能保持一颗平常心的。

李纨(字宫裁),番外母凭子贵。

元春(已亡),可卿(已亡),迎春不表。

惜春,妙玉,后记待定。

凤姐,巧姐儿,后记待定。

湘云,番外寒塘鹤影。

日常篇(四美合集):黛,探,钗,云。后记待定。

最后是关于下一本书,看情况吧,暂时没什么好的题材,另外则是没什么时间,没时间写,也没时间去查阅资料。

这样算算约莫还有一两万字后记。

哦,差点忘了贾雨村,外传?

再次感谢大家一路陪伴,多谢。

山水有相逢,来日皆可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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