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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 西北事毕,辽东战启

小说:篡明:万历求我别杀光倭奴作者:码字员峰哥字数:1090字更新时间 : 2024-11-18 00:18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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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一名来自现代的灵魂,秦逸绝对不可能把自己辛辛苦苦训练的精兵,当成炮灰使。

他也没打算走精兵带炮灰,大明传统带兵路线。

那么进攻性的武器有了新式火绳枪,下一步就是燧发枪、米尼弹、直到火帽枪,和整装弹药的拉大栓。

这条线路非常清晰,只需要一步步往前走就行。

还有他自己动手制作的紧压式黑火药“炸药盒”,加上单兵投掷的“掌心雷”。

攻城拔寨,杀伤足够,甚至溢出。

而防御这一块,现在都靠着从军库领的甲胄,普通兵卒连虾尾式臂甲都配不齐。

十万辽东军,真正的精锐才多少?一成都不到。

只有最精锐的家丁铁骑,才能配上铁盔、铁扎甲,一甲传三代都不是虚言。

甚至一些力大的将官都是三重甲,上阵时如同铁人一般。

秦逸不敢这么嚣张,给自己区区百户所的卫所兵,全配上铁甲。

但是在棉甲内,或鸳鸯袍内,配上件铁胸甲,加个护臂的铁叶甲,厚毡帽下面配着铁碟盔,总能遮人耳目不是?

别说凭着火绳枪投射火力杀敌,就算是肉搏战,有铁甲的杀没铁甲的人,还不跟杀小鸡一样。

你捅我一枪,哎嗨!没感觉;我捅你一枪,一捅一个不吱声!

这些甲胄别说花钱买不到,即使能买到,也要付出大价钱才行。

能自己造更结实更轻便的,当然还是自己造最划算。

逸哥看着被打薄的铁片,估摸着和普通一元硬币厚度差不多,满意的点点头。(2毫米上下)

“立马打制胸甲,全军人手一件”。

“是!大人!”

……

回到自己帐篷的秦逸,依然很是兴奋,又听到马厩内大黄的嘶鸣,直接扔下笔,不写了。

今儿个哥哥高兴,骑马转转去。

“和尚,给马备鞍!”

“好嘞!”

守志岛说是不大,像一只长尾巴的小海怪趴在海面上。

隆起的山丘好像脊背,北面的最高峰也有三百五十米上下。

百户所的主营地设在山南平缓避风之地,有淡水源流过,生活相对方便。

其实这岛和铁山郡是相连的,后世已经逐步连在一起,成为半岛地形。

此时已近冬季,岛上叶枯草黄,很是萧瑟,但百户营这个大工地依然喧嚣。

一船船运来的新人家庭,弥补了人手的紧缺,两顿饱饭一吃,立马挽着袖子加入建寨的活计。

秦逸骑着马,姜阳牵着缰绳,路过每一处都是一片打招呼声。

“大人安好!”

“大人辛苦!”

逸哥笑的腮帮子发酸,有些不耐烦,要过缰绳,策马扬鞭飞驰向东。

一路飞奔到最西端的岛礁上,这才勒马停步。

遥望海天尽头的登莱,以及千里外的前世家乡,不由心情激荡到不能自抑。

“狼烟起,江山北望,龙起卷、马长嘶,剑气如霜……”

一曲《精忠报国》吼完,逸哥心中郁气尽消,不由咧嘴一笑。

“我尽忠的是华夏,可不是你这朱家天下”。

狼子野心,昭然若揭!

……

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,并没有因为一个还没成长起来的穿越者意志而变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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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的哱拜之乱全部平息,从三月围宁夏城,至九月初三城破,前后围城达六個月之久。

罪魁祸首哱拜悬梁自尽,子侄辈哱承恩、哱承宠等人,降后皆被送入京城处斩。

整个宁夏之役耗费钱粮无算,光是京城拨去的饷银就高达两百万两。

功成之后就是论功行赏,皇帝告庙宣捷,朝堂诸公又是热闹一番,排排坐、分果果。

统军大帅宁远伯李如松,晋升正二品的中军都督府佥事,还获得万历皇帝朱翊钧恩赏的世荫锦衣卫指挥同知。

恰逢李朝陪臣郑昆寿等人,上奏以国王“越在草莽”,实主辱臣死之秋,乞求天朝尽快发兵平倭。

这时候,大明朝堂才将目光转到李朝这边。

倭奴这种跳梁丑类,之前居然敢伏击大明官兵下狠手?

这事能忍?

弄它!

必须的!

圣旨颁下:以提督陕西讨逆军务总兵官李如松,充提督蓟辽保定山东等处防海御倭总兵官。

大明军神出马,这仗还没打就已经稳赢,一干重臣急不可耐的上疏,要去前线总督军事。

大明武装部长兵部尚书石星,当然第一个站出来,吆喝着要去弄死倭寇。

皇帝差点气笑了,心说有李如松领兵,朕还想御驾亲征呢?轮得到你这死老头子?

场面上当然婉言相拒,谓石星感愤时危、自请征讨,足见忠贞!

但本兵居中调度,不宜轻行,还着经略宋应昌尽快前往辽东任其事。

好家伙!都十月份了,辽东经略还没就位。

这是压根没把倭寇当人看啊!

大军调动不是一句就成的,宁夏之战刚打完,战斗八个月的李如松也要休养调整一番。

但是整个大明的军事机器已经开始运转,一道道圣旨飞往各地:

责令吴惟忠统领南兵、火器手,各三千赴辽;

辽东本镇兵丁一万,赴义州同李朝兵将协力堵剿;

蓟、保两镇各选精兵五千;宣大各选精兵八千马步各半;

即日赴辽听从经略调遣。

催促户部速办粮料,行文四川巡抚,速催刘綎兵马启程;

晓谕李朝国王李昖,固守义州以等天兵讨倭,勿蹈甘弃社稷之罪。

说的很明白,李昖你小子别老想着躲过江,要治罪的晓得不?

在天朝皇帝面前,你个藩属小国王算个嘚!

一片鸡飞狗跳中,没人注意到李朝一座岛已经换了主人。

这种小事情,秦逸都没亲自出马,凌风这小子要是连这点事都办不利索,逸哥能把他踹海里去喂大黄鱼。

话说这守志岛近百年没人居住,海产丰富到让人咂舌。

尤其是肥硕的大黄鱼,最大的比四五岁小孩还高,关键还不像河鱼刺多,烧出来全是蒜瓣肉,香的一比。

逸哥和姜阳吃的满嘴流油,眉飞色舞讲战绩的凌风讪讪的,赶紧埋头狂吃。

“拿下就拿下呗?这边寨子马上就完工了,把挑出来的新人都运过去”。

“是!大人!”

“那个朴老爷怎么处理的?”

“送去龙宫了!”

“嗯嗯!早死早投胎!”

“必须的!嘿嘿!”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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