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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一个瞎了眼的。我心生不屑。
手心忽地有些痒意,像是被羽毛尖搔过。
我收回视线,这才发觉,方才那口口声声称自己空不出手的人已松开握着的行李拉杆,食指钻入我手心,旋了两圈。
再用修剪整齐的指甲盖,沿着掌纹脉络,不轻不重地挠了一挠。
我脊背登时僵硬,狠皱起眉。
待意识到失态,又极快舒展眉宇,强迫自己挤出笑,望向身旁为非作歹的人:“兰兰,现在还在外面。我们之前约法三章过的,对吗?”
斑驳光影铺在他眼底,晕开极清透的琥珀色。
“我只是太想哥了。”他抿起唇,笑得羞涩,“我知道了。到家前,我都会好好忍耐。一粟哥……你别生我的气。”
“怎么会呢?”
我伸手想摸摸他头,却发现文殊兰身量如今已比我高出许多,只得退而求其次,轻抚他肩膀,而后柔声道:“我也是很想兰兰的。”
“一粟哥……“
文殊兰微睁大双眼,忽地错开视线,口齿变得不利索起来,“我、我……那个,爸的车就停在前边路口。现在人多,哥千万要跟紧我。”
绿灯亮了。
我笑着应声,追上他步伐,唇角凝固成虚假的上扬弧度,无声地暗骂:想你个屁。
当年我报考离家最远的莲城,就是为了不要整日对着文殊兰这张令人糟心的脸蛋。
大学四年一晃而过。
临近毕业前夕,想到要重返家乡,往后与文殊兰将不再隔着一层手机屏幕,而是可以互相触碰到对方皮肤温度的距离……
单凭这点,就足以令我噩梦连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