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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来,盖个小毯子。”
“尾巴要不要换个方向,被枕头压着不舒服吧。”
“你后背的毛乱了,我给你梳梳。”
……
徐牧来来回回折腾,嘴角始终挂着神秘的微笑。
他指尖轻轻拨动垂耳兔的耳朵,柔软、温热,毛茸茸的。
“好可爱……”徐牧忍不住变夹子,声音柔得不能再柔,“我能给你取个名字吗?”
柏念也:“……”
他木着脸,面无表情地趴在毯子上,已经不想理会徐牧的“两面派”行径。
他已经明白了一件事——
对方把人形和拟态分了个界限,前者彬彬有礼、毕恭毕敬,后者释放自我、丧心病狂。
“还是直接叫兔兔?”徐牧曲起指骨,顺着它的耳朵滑下,“但我叫兔兔你好像都不想应我……”
柏念也缩了缩手,没好气地想:你叫出花来我也不想应你。
徐牧叹气,难道垂耳兔有自己的名字?
他面色一顿,所以是别人的家养兔?
他打量一番,毛发整整齐齐,没有任何打结,尽管奶咖色不比白色容易蹭脏,但是浅色系在野外行走肯定会留下痕迹。
“我就碰碰你的手,不做什么。”徐牧小声说着,试探地握住垂耳兔的手脚,检查一遍,确实干干净净。
两种可能,一是曾经被弃养,前主人是附近几栋楼的住户,因此留连在周围,二是自己偷跑出来,爱溜达,主人不想管就随着垂耳兔的性子玩,能回家就行。
一的可能性其实有点小,毕竟兔子身上有点肉,不会瘦得一摸就是骨头。
那就剩下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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