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六章 晴雯 这是我写的
车厢之中,贾珩道:“宋先生,这怎么好麻烦……”宋源已伸手取了悬在车粱上的灯笼,挑帘下了马车,站在车前,笑道:“今天下了一天雨,又是夜里,地上多有积水,你这般回去,行路恐有不便,不如乘车才是。好了,不需客气就是了,明日下值后,我在家中备下薄宴,再行叙话。”读书人,往往不喜不速之客,拜访也好,做客也罢,凡是约好,往往都示隆重。一请二叫三提溜。贾珩闻言,寻思这似乎是结为通家之好的意思,冲宋源拱手,说道:“既蒙盛情,就多谢先生了。”宋源点了点头,提着灯笼,摆了摆手,向着家中走去。马车辚辚转动,贾珩和赶车的宋家老仆说了地址,而后就向宁荣街驶去。车厢之中,贾珩面色沉静,外间街道商铺与宅院大门之外悬挂的灯笼,交错而过,稀疏灯光,将那张正在闭目养神的冷峻面容映照得一明一暗。贾珩渐渐闭着眼睛,思绪翻涌,开始回顾这几天的经历,以及接下来的打算。这是他前世边防从军的习惯,写一些日常总结什么的,总结过去,思虑将来。前日,初步解决了前身的婚事难题,又与贾珍发生冲突,本意也有和贾家做初步切割意,但贾母将晴雯给他,算是暂时弥合了这种割裂之势。当然,这还要再看……此外还在原身单纯的社会关系上,得以进一步拓展,习武也算有了着落,而往科举仕途方向的努力,更是有了一些眉目。“要格外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。”想起方才与宋先生的交谈,贾珩心底忽然浮现了这么一句话,转瞬将其压下。“未来一段时间,还是要忙娶亲,进学,习武……”贾珩思量着,最后索性放空自己,不再思虑。“贾公子,柳条胡同到了,巷口太窄,马车进不去了。”在贾珩思绪纷飞之时,马车外的老仆,拉缰绳止住马车,说道。贾珩睁开眼睛,剑眉之下,眸光熠熠,拿了一旁的雨伞和布包,挑帘而出,拱手道:“多谢老伯,还请代我向宋先生致意。”老仆笑着应了一声,然后赶起马车,向着宁荣街外走去。贾宅,贾珩进院之后,和蔡婶说着话。“珩哥儿,今天回来的倒挺早儿,我正说呢,路上有积水,怎么回来呢,正想让你李叔过去接你呢。”蔡婶从灶屋中走出,端着一盆热水说道。“一位先生顺路,载了我一程。”贾珩解释说着,一边往廊檐下走,一边问道:“你和晴雯都吃饭了吧。”说话间,抬眸就见晴雯一袭翠色罗裙,捏着手帕,俏生生站在廊檐下。迎着少年投来目光,晴雯快步上前,接过贾珩手中的布包、雨伞等物,应道:“我们吃过了,公子可吃过了?”贾珩点了点头道:“吃过了。”说话之间,主仆二人进了东窗厢房,贾珩将文稿放在书架子来,冲正在沏茶的晴雯招了招手,道
:“时间还早,今日先教你认几个字。”说着,将《千字文》翻开第一页。晴雯抿了抿粉唇,扭着水蛇腰盈盈而来,将端着的香茗放在书案旁,杏眸有着几分畏难,道:“公子,真的要学啊。”“快过来,等你学完,我还要写稿。”贾珩起身,拉过晴雯的胳膊,将其坐在椅子上,然后坐在一旁。二人这时并排坐在一张长条书案之后,灯笼烛光映照,倒还真有几分前世初中生晚自习的既视感。晴雯微微偏过螓首,偷瞧着一旁的少年,只见那侧脸被灯火映照得不见往日冷峻,线条柔和,不知为何,只觉得一颗心,忽然跳得有些快,脸颊有些发热。“这八个字是,天地玄黄,宇宙洪荒。”贾珩开口说着,不见反应,转头看着正目光低垂,一副走神之状的晴雯,皱了皱眉,屈指轻轻弹了脑瓜崩儿,清声道:“想什么呢,专心一些。”晴雯“啊”的一声,第一反应是柳叶眉倒竖,杏眸圆瞪,下意识要破口大骂,但话到嘴边,在那温润目光注视中反应过来,轻哼一声,委屈地撅起樱桃小嘴来,清声道:“公子你怎么打人啊。”贾珩无奈道:“我看看,我方才也没怎么用力啊,没疼着吧,方才一时情切。”此刻,查看少女的额头,空气刘海儿之下,明洁如玉,并未有红印什么。晴雯迎着那温煦目光,尤其是近在咫尺的热气似在眉眼、脸颊流溢,直要沁人心里,连忙偏过螓首,说道:“没有,不疼的,刚才是我走神儿了。”“嗯嗯,下次我也不弹你了,识字罢。”贾珩点了点头,对晴雯温声说道。“嗯。”晴雯声若蚊蝇地应了声。之后,晴雯认字倒是没有再走神,跟着贾珩念着字音,其中,贾珩以黄麻纸写了小卡片,做猜字游戏,让晴雯来辨识,以加深记忆。本就是小姑娘,学东西比较快,不过小半个时辰,晴雯就已认下两组卡片,十六个字。贾珩想了想,觉得头一天还是缓一下,端起一旁的茶盅,笑道:“你初学,今日先到这里。”晴雯却还有些意犹未尽,扬起一张娇媚、明丽的瓜子脸,清笑道:“公子,要不你教我写字罢。”贾珩笑道:“先认百儿八十个字,再写也不迟,没有一口气吃成胖子的。”晴雯轻声道:“公子……我想写我自己的名字,公子早上给我写的……那两个字。”贾珩闻言,默然了片刻,温声道:“好吧。”说着,拿了一个毛笔,递给晴雯,说道:“要学字,首先要学持笔。”见晴雯伸出左手来接,看着那只指甲涂了凤仙花汁的素手,失笑了下,说道:“初学蒙童,往往都喜左手书写,虽我也觉得便宜,但世人多用右手……还是用右手为好。”晴雯撇了撇嘴,将另外一只手伸出。贾珩先示范了下,讲解持笔要领,并说为何这样持笔,是否得力,然后让晴雯来持笔。但
学过书法的都知道,持笔动作需要多次矫正。晴雯一开始,只觉怎么都不对,一时也有些烦躁,将毛笔重重放在纸上,气鼓鼓道:“太难了,我……我……”我了半天,迎上那双“如父如兄”的目光,愣是将“不学了”三个字给咽至喉咙中。她本来以为这写字也如认字一样有趣,没想到她连个笔都拿不对。她只是想写下自己的名字,怎么就这般难。这就是初学者的心态,急于见到反馈,但世间许多事,往往都是功不唐捐,积少成多。需要坚持而获得的成功,快乐往往能持续许久,这个就叫延迟满足,相反**乐一样的快乐,廉价而短暂。贾珩想了想,拿起毛笔,轻笑了下,说道:“拿笔真没有你刺绣拿针难,你别这么急躁。”晴雯抬眸看着少年,将脸蛋儿扭过一旁,贝齿轻咬下唇道:“公子,是我,是我……太笨了。”贾珩笑了笑,道:“心灵手巧的晴雯,怎么会笨?”贾珩想了想,轻声道:“要不先带你写几个字吧,找找感觉。”说着,拿起毛笔,抓起晴雯的右手,将毛笔塞进少女手中,在少女羞涩与惊讶的目光中,握持住笔杆,向那黄麻纸上写去。“晴雯。”定定看着黄麻纸上书写的字迹,感受那掌心传来的温厚,晴雯一时顾不得羞涩,喃喃道:“这是……我写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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